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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蘇姿月 - 教務主任 | 2020-02-25 | 點閱數: 1362

一、為利旨揭學生返國學習銜接,並控管渠等居家檢疫落實情形,如貴校接獲此類學生家長申請隨班附讀,請示知家長填妥附件申請表後,至本府親洽承辦人員辦理申請事宜,承辦人:黃先生,連絡電話:7531880

二、若家長已親至本府完成申請,且將申請表等相關資料轉予貴校收存,則不必再次申請。

三、貴校如遇有旨揭學生家長欲申請「註冊入學」,應比照附件作業流程辦理後,方能入學就讀。

附件一:隨班附讀申請表

附件二:隨班附讀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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