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29 11:32:38 點閱:150
一、依據本府113年8月13日府教特字第1130308147號函及彰化縣113學年度「品德大使」甄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二、參加對象:
三、送件日期:113年11月4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五),請於期程內(郵戳為憑)寄送至太平國小(地址: 513003彰化縣埔心鄉太平路289號)。
四、表揚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五、相關評選、獎勵及表件等訊息請參閱實施計畫(詳如附件),並請務必依據113學年度計畫之內容進行報名繳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