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核定本)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4-16 08:34:17
點閱:29
一、 |
依據本府114年3月14日府授警刑字第1140078875號函辦理。 |
二、 |
案內策劃「識詐(宣導教育面)」、「堵詐(電信網路面)」、「防詐(數位經濟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懲詐(偵查打擊面)」5大面向,中央成立打詐國家隊,本縣成立「打詐彰化隊」,相關作為如下: |
1、 |
分齡分眾主題式反詐宣導成立「防詐宣導團」:發布新聞:深入分析轄區被害民眾遭詐特徵及歹徒話術,結合攔阻詐騙或偵破詐欺之案件,發布新聞及接受媒體採訪,運用大眾傳播媒體提升民眾防詐知能。 |
(1) |
推動「金融機構攔阻詐騙工作強化作為」:針對民眾遭詐騙匯款6大特徵,已製作「攔阻詐騙匯款教戰手冊」宣導短片,強化行員阻詐技巧,如成功攔阻詐欺案件,將利用本府擴大主管會報等時機擇優公開表揚攔阻有功人員,並由本縣警察局各分局行文金融機構表揚行員,另函副知各總行。 |
(2) |
加強攔阻約定轉帳:針對約定轉帳的詐騙案類,將分析其可資辨識詐騙徵候的共通性特徵,結合金融機構共同攔阻約定轉帳詐騙案件。 |
(1) |
與本縣地政處及轄下地政事務所建立橫向聯繫通報機制。 |
(2) |
接獲地政機關通報可疑高風險案件時,立即指派轄區警察到場關懷提問及查處。 |
(3) |
處理受騙民眾報案涉及不動產詐騙者,並填具「警察機關與地政機關通報不動產詐騙案件橫向聯繫單」,立即電郵或傳真該管地政局(處)轉送該管地政事務所辦理特殊地建號管制作業,暫停地籍異動作業。 |
1、 |
由警察局針對個案財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詐欺案件,依據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研訂之「偵辦各類詐欺案件檢核表」及「偵辦各類詐欺案件重點表」內容,逐一檢視是否均完成查緝作為,詳查話務來源及金流去向;立案偵辦詐欺機房、水房,澈底清查不法資金流向,斷其金源。 |
2、 |
定期依165反詐騙平臺提供之車手提領資料,分析提款車手熱點,加強轄區易遭提領路段、時段及處所巡守或埋伏勤務,落實可疑人車盤查,並針對轄內汽車旅館等處所加強布建,積極查緝幕後操控者,溯源查緝詐欺集團核心,如發現有相同投資標的、涉案公司、人員、帳戶,則檢附相關卷證,報請打擊詐欺犯罪中心進行情資協作整合,聚焦打擊能量。 |
3、 |
針對轄內旅館、民宿、出租套房及社區、大樓等出租場所逐一清查,有無遭拘禁之人頭帳戶當事人,並向上溯源,追查幕後集團首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