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04 17:23:07 點閱:52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5日臺教師(二)字第113013243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並推動精緻師資培育素養,檢核國小師資生修習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含國語、數學、自然、社會領域)之學習成效,俾利師資培育大學調整課程設計及提供增能課程,並鼓勵現職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精進教學知能,以及開放各縣市教師甄試參採本評量結果,特辦理旨揭評量。
三、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114年1月1日(星期三)中午12時起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部聯絡人:張芳倍,電話:02-7736-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