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12 13:01:50 點閱:88
114學年度 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
一、 宗旨:為鼓勵彰化地區清寒優秀學生在本校完成六年一貫中學學業,達成學生以教育翻轉人生的目的,實踐天主教教育精神並善盡學校社會責任,特訂定本辦法。
二、 經費來源:以本校所獲愛心捐款及慈善公益基金。
三、 獎助項目:除本校頒發之入學獎學金外,其餘不足之學雜費、車資、餐費、服裝及校內外活動費用所需費用。
四、 申請條件:彰化縣境內小六畢業生,持低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經濟困難,經學校推薦,並於本校國一學生小六素養體驗營成績表現達前 15%者。
五、 補充條件:
(一 ) 經錄取之國一學生,入學後成績須維持在全學年 40%以內,並且無小過以上或累計達一大過之紀錄,始核發下一學期之獎助學金。
(二 ) 錄取學生須符合本辦法所訂定之六年一貫,就讀本校高中部,若未直升本校高中部,則須返還本校支付之獎學金。
(三 ) 獲獎助之新生如有辦理保 留入學資格、休學或退學者,即自動放棄獎勵資格,其已獲得之獎助金將予以追回。
六、 符合獎勵資格之新生,經本校 仁 愛慈善公益基金 管理委員會 審查 通過後核發獎助金。
七、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主旨:檢送114學年度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請貴校轉知並惠予推薦學生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為鼓勵彰化地區清寒優秀學生在本校完成六年一貫中學學業,達成學生以教育翻轉人生的目的,實踐天主教教育精神並善盡學校社會責任。
二、申請條件:彰化縣境內小六畢業生,持低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經濟困難,經學校推薦,並於本校國一學生小六素養體驗營成績表現達前15%者。(相關補充條件請參考附件)
三、為維護錄取同學人格權,學生身分及獎助情形本校將妥善保密。
四、經國小端校方主管核章後,可郵寄或掃描回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hshs203@hshs.chc.edu.tw,即日起12月22日本校小六素養體驗營辦理當日截止(紙本寄達以郵戳為憑)。
五、如有疑問歡迎致電文興中學教務處04-8753889#201洪主任或#203洪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