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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何嘉玲 - 學務主任 | 2019-07-31 | 點閱數: 394

一、依據教育部108724日臺教資()字第108010804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專案小組聯絡窗口1份。

三、荔枝椿象為近年危害荔枝、龍眼產業的重要害蟲,該蟲受驚擾時會噴出腐蝕性臭液自我保護,若接觸皮膚或眼睛,有造成灼傷或失明風險。荔枝椿象寄主為無患子科植物(包括龍眼、荔枝、臺灣欒樹、無患子等),為降低荔枝椿象危害,建請各校因景觀、綠化、休憩等用途需求新栽植株時,避免選用荔枝椿象寄主植物。

四、荔枝椿象防治主要有4種,包括清園整枝、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化學防治,實務操作上須依據寄主植物生長期及荔枝椿象生長階段,搭配選擇適當方法,進行害蟲整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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